註冊納閩島公司所需文件及資料
注冊納閩島公司之特點
01. 公司名稱
公司名稱可以包括「(L)」。離岸公司的名稱亦可以使用「Berhad」或「Bhd」,惟必須加上「(L)」字。
02. 無最低股本限制
股本除了馬幣令吉(Malaysian Ringgit)外,還可以使用任何其他貨幣為單位。公司亦可以因應不同的股息權利,發行不同的股份級別。成立公司最少需要一位股東,而股東可以為個人或企業,且毋須為常駐馬來西亞者。
03. 公司董事
公司最少需要一位董事,可以為中立個人或企業。董事毋須為常駐馬來西亞者,但我們建議包括一位常駐馬來西亞董事,以確保離岸公司的稅務常駐地為馬來西亞。
04. 公司秘書
必須有一位秘書,而其必須為公司人員或納閩島信託公司旗下企業。
05. 註冊辦事處
所有公司必須於納閩島設有註冊辦事處,而該辦事處必須為納閩島信託公司的辦事處,以保存公司的所有法定紀錄。
06. 股東會議
離岸公司的董事可以於其認為需要或適當的時間及地點,在納閩島內外以任何形式召開股東會議。
07. 財務狀況
一般而言,核數並非必須。雖然如此,公司必須保持恰當及充足的帳目,以解釋已進行的交易,以及其財務狀況。
08. 年度回報
定形式制作的年度回報需要於每個呈報年度不遲於公司成立周年的30日內呈報,並需要最少更新至呈報日前的14日。